预订须知:
上海客运南站至黄山市客运总站(屯溪)发车班次时间:06:38(默认去程时间班次)、10:23、14:25
黄山是客运总站(屯溪)至上海客运南站发车班次时间:08:00、09:00、13:00(默认回程时间班次)、15:40
黄山旅游集散中心(汤口)至上海客运南站发车班次时间:7:20、15:00(默认回程班次时间)
因车辆行驶需提前调度安排,如果对于默认的班次时间需要更换,必须在预定时提前告知,否则视为默认我司预定班次,一旦预定,不能调换,否则自行承担车费的损失部分。
出行警示及说明:
10、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漂流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建议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或自行咨询医院专业医生意见,以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如自身身体条件不适宜出游而参加旅游活动的,在行程中因自身身体条件引发的疾病或其他损害由旅游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旅游者如系60岁以上(含60岁)人员出游的,本人需充分考虑自身健康状况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谨慎出游,建议要有亲友陪同出游,如因旅游者自身身体原因引发疾病或其他损害由旅游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上述内容作为乙方给予旅游者的重要出游安全提示,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为了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乙方强烈建议旅游者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险种。
退款说明:
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含第7日,下同),按旅游费用总额10%赔付(此处描述的旅游费用总额含附加产品预定费用);
出发前3日至2日(含第3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赔付(此处描述的旅游费用总额含附加产品预定费用),如赔付总额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则按以下金额赔付,赔付标准车位费一日游赔付90元/人、二日游赔付160元/人、三日游赔付210元/人、四日游赔付400元/人、五日游赔付500元/人;
出发前1日(含第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赔付(此处描述的旅游费用总额含附加产品预定费用),如赔付总额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则按以下金额赔付,赔付标准车位费一日游赔付90元/人、二日游赔付160元/人、三日游赔付210元/人、四日游赔付400元/人、五日游赔付500元/人,另加增加房费损失赔付;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20%赔付(此处描述的旅游费用总额含附加产品预定费用),如赔付总额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则按以下金额赔付,赔付标准车位费一日游赔付90元/人、二日游赔付160元/人、三日游赔付210元/人、四日游赔付400元/人、五日游赔付500元/人,另加增加房费损失赔付;
a.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b. 游客转让:出行前,旅游者可以向组团社书面提出将其自身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并且由第三人与组团社重新签订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或第三人承担,减少的费用由组团社退还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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